皮肤癌是发生于皮肤的恶性肿瘤,我国2.37/10万人口,与日光、紫外线、X光等理化刺激密切相关。

皮肤癌包括原位癌、鳞状细胞癌(占30%)、基底细胞癌(占60%)三种,黑色素细胞瘤虽少但最为凶险,大约50万个痣中含有一个成为凶恶异常的黑色素细胞瘤。

祖国医学称为“黑疔”、“石疔”、“翻身疮”、“石疽”、“翻花疮”。《外科正宗》提到:“翻花者乃头大而蒂小,小者如豆,大者若菌,无苦无疼,揩损每流鲜血,久亦虚人。”《诸病源候论·石疽候》曰:“此由寒气客于经络,与血气相搏,血涩结而成疽也,其寒毒偏多,则气结聚而皮厚,状如痤疖,如石,故谓之石疽也。”论述了皮肤癌的成因及症状。

皮肤癌主要为鳞状上皮癌及基底细胞癌,在欧美国家发病率较高,白种人尤多,我国仅占1~2%,发生率较高的部位为眼周,口周及裸露部位,如头、面、手背。恶性程度除黑色素瘤极高外,其余皆易根治,故早期发现的价值是比较大的。

皮肤癌多发生于中、老年人,男性与女性的比为2∶1,皮肤癌的危害性在于可以转移至内脏,鳞状细胞癌,尤其恶性黑色素瘤能迅速转移至内脏。另外,皮肤癌中有一些是转移癌,即是由体内转移而来的,无论乳腺癌、肺癌或消化道癌皆可转移至皮肤。

皮肤还常作为内脏癌的体表标志,如黑棘皮病,尤其是恶性者,大多同时有内脏腺癌,特别是胃癌。又如皮肌炎,1/6患者内体都伴有恶瘤,主要为肺癌、乳腺癌、鼻咽癌等。不明原因的皮肤搔痒症可为白血病、消化系癌、生殖系癌的不祥之兆。此外,肢端银屑病、慢性荨麻疹也往往同时伴有内部癌变。可见皮肤癌显然不是简单的,局部的病变,而是和内脏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整体病变的局部反应。

发生机制

皮肤为人体脏腑的外镜,皮肤癌虽然生长在皮肤,但却是内体病变的局部反应,其产生因素为毒积脏腑,发露于外。皮肤与脏腑的关系都甚为密切,尤与脾肺关系最大,因肺主皮毛,皮为肺之“合”,脾主转输精微、荣养肌肤,如脾肺失调,脾失转输,肺失宣发,则毒积热蕴、郁于皮肤而生恶疽。此外,与心肝的关系也比较大,《素问·至真要大论》说:“诸痛痒疮皆属于心”,肝主疏泄,如情志不遂,肝失疏泄,毒热拂郁也能注于皮肤而导致癌。

另外,肾阴阳失调,如相火偏亢也可诱发癌,尤其是黑色素瘤。现代医学认为黑色素瘤的发生与内分泌失调有一定关系,主要与肾上腺皮质功能过亢,及雌激素的偏高密切相关,故年龄多发生于20~30岁的发育期及45~50岁的更年期。

现代认为皮肤癌与放射线、化学、物理因素及日晒很有关系,如长期接触砷、沥青、煤焦油、强紫外线照射等都有可能诱发皮肤癌,此外,长期慢性刺激也可诱发皮肤癌。其中,日光对鳞状上皮癌有一定的诱发作用,基底细胞癌则最常见于面部,多继发于红斑狼疮损害及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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