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治病草也。凡物之可以治病者皆谓之药。古以草木虫石谷为五药。俗省写为药字。

“石”,砭石也,古人磨石成针,或以之放血,或以之刺激而治病也。药石二字连在一起,言治病之工具,包括药物的药理作用和砭石的物理作用,以之来治病也。

“食”,所以养口腹之物皆曰食。

“饵”,粉饼也。凡病人所食之滋养品统名食饵。药石为治病之工具,食饵为营养之物资。古人治病,或者以药石来治疗,或者以食饵来调理。前者为药物疗法,后者为食养疗法,两者相辅为用固不可偏废。后人治病侧重于药石,而忽略于食疗,此风古已有之,于今为烈。

有病之人,寻医求药,几乎成为常规,甚至稍稍有一些不适,就大张旗鼓,选医择药,好象非此不足以愈病。其实人类机体、自有其疗病功能。求药愈勤,自然疗能的作用愈益低落,甚至造成任何小病都非得依赖药物不可,这种消极因素,我国古代学者早已悬为禁例。唐·孙思邈《千金方·食治方论第一》说: “仲景曰,人体平和,惟须好将养,勿妄服药,药势偏有所助,令人脏气不平,易受外患”。扁鹊曰: “人之所依者形也,乱于和气者病也,理于烦毒者药也,济命扶危者医也。安身之本资于食,救疾之速凭于药,不知食宜者,不足以存在,不明药忌者,不能以除病”。他又说: “医者当须先洞晓病源,知其所犯,以食治之,食疗不愈,然后命药,药性刚烈,犹如御兵,兵之猛暴,岂容妄发,发用乖宜,损伤处众,药之投疾,殃滥亦然。”《黄帝内经·五常政大论》很早就对药石和食饵的关系,有了明确的指示。它说: “病有久新,方有大小,有毒无毒,固宜常制矣。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说明我国古代先哲,对于用药治病,有一个常制。不是有病就得吃药,吃药也有一个制度,它和食疗的关系经常互为表里。今人只重药疗,不讲食宜,显然给人们带来了不良的影响。这是值得令人深思的。古医籍中有关膳食方面的格言很多,如《千金方》说: “善养性者,先饥而食,先渴而饮,食欲数而少,不欲频而多,常欲令饱中饥,饥中饱耳。”叶天士《临证指南医案》说: “饮食自适者,即胃喜为补”等,均有深意,亦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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