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氏认为:“无论是外感和内伤,外因和内因,都是通过脏腑后发生变化”,即“所有病症,包括病因、病机在内,都是脏腑生理、病理变化的反映”,而“药物的功效也是通过脏腑后才起作用”的,可以说“临床上辨证施治归根到底都是从脏腑出发”,所以验证“必须重视脏腑发病及其用药法则”。关于脏腑发病和用药法则,秦氏作了深入研究。在脏腑发病方面,如《内经》所云“五脏所主,五脏开窍,五脏化液,五脏所恶,五脏变动,五脏所病等,明确地指出了脏腑的生理、病理及与形体的关系”;在用药法则方面,如“《本草纲目》序例里叙述了《五脏五味补泻》和《脏腑虚实标本用药式》,《本草分经审治》以脏腑为纲,更具体地指出了药物对脏腑病变的使用”。基此,秦氏归纳了判断具体病证脏腑病位的四种线索,即“一关于本脏的体用性质,包括本身的变化,如肝藏血,以血为体,以气为用,性主升发,宜条达舒畅,及肝用太强,气盛化火,血虚生热生风等;二关于本脏与形体各组织器官的联系,包括经络循行部位,如肝主筋,开窍于目,爪为筋之余,及肝脉循胁肋、少腹,络前阴,冲脉隶属于肝胃等;三关于本脏同其他脏腑的关系,包括奇恒之腑在内,如肝与胆为表里,与心、肾相生,与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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