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锡龙 江苏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

今年3月,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等有关规定。这为加强医疗机构中药部门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对中药煎药的操作方法作了详细的规范性要求,保证了中医临床疗效和中药汤剂的质量。它不仅对医疗机构中药房,而且对较为广泛的医药零售行业中中药饮片煎煮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中药汤剂是中医临床最为常用、又最古老的剂型之一,其奏效迅速、作用强,至今仍为人们所习用。《规范》中煎药操作方法仍沿用了传统的常压煎煮法,而目前医疗机构中药汤剂制备大都采用减压加热机械化操作来解决大量的业务需要。为此,笔者对《规范》中的某些要求和规定,提出一些建议。

中药煎法,遵古而不泥古

我们首先从煎药器具谈起。古人曰:“凡煎药并忌铜铁器,宜用银器瓦罐”、“凡诸草药皆忌铁器”,经科学验证,大部分中药化学成分与重金属离子均可发生反应,如含鞣质的地榆、茜草、石榴皮等药物与金属离子结合,生成鞣酸铁盐,会产生蓝(黑)色或绿(黑)反应产物,降低了鞣质的收敛固涩、止血杀菌作用。又如蜂蜜中含有苹果酸、酒石酸、柠檬酸等有机酸及糖类化合物,能溶解铁、锌等金属,并能产生对人体有毒的有机酸盐和重金属盐。中药成分复杂,煎药容器的选择务必引起重视。

再如水是汤剂溶媒,入药之水需认真选择。据报导,各地的地下水、自来水亦有很大的差异。水是煎药的基本条件,《规范》中无此条文,建议列入煎药用水质量的基本要求。

在煎药加热方法上目前大都采用较为先进的流通蒸汽不锈钢罐煎法、减压煎法、远红外煎法等,煎煮质量基本相似。有的提出煎药前以60摄氏度水温浸药材有利于有效成分的溶出。对其浸泡原理做研究发现,浸泡能使干燥的中药饮片湿润变软,细胞膨胀或破裂,使有效成分首先渗透溶解于药材组织水分中,然后再扩散到外部溶媒之中。

笔者对汤剂中包煎、先煎、后下等法以扩散定律与浸出机理为原理,煎出率为指标进行了系统的研究,(论文发表于中药通报,中成药研究)。实验证明,中药汤剂中包煎的宜打碎成约3~4mm的粗颗粒,其溶出率均高达29.4%。矿石、贝壳类先煎药物经炮制粉碎(过10~24目筛)颗粒煎出率均高于原药材(饮片),建议删去先煎常规。后下工艺采用了传统、分次后下、分次入煎三种方法对芳香挥发油成分药物的煎出量、汤液色泽变化、挥发油显色反应等观察,认为采用后下药物分二份,分次加入共煎,无须后下,可减少药物受热时间,提高有效成分溶出率,又简化了操作工艺。一般中药汤剂习惯煎两次,煎出率达70%~80%,头煎时间稍长,二煎略短,往往两次药液不等,含挥发油成分更甚,色泽差异也较大,建议药液宜合并混匀后分两次服用为宜。

我们开展中药汤剂煎法研究,必须符合中医辨证论治和配伍原则,明代李时珍早就指出:“凡服汤药,虽品物专精,修治如法,而煎药者鲁莽造次,水火不良,火候失度,则药亦无功。”清代名医徐灵胎曰:“煎药之法,最宜深讲,药效与不效,全在于此。”由此可见,历代医家很重视汤剂的煎煮和临床效果。笔者认为,中药汤剂要达到中医临床治疗效果,与其煎药用水、器具、加水量、温度、时间有着密切的关系。我们必须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来加以论证,不断创新,不断发展,遵古而不泥古,以求得出一个日臻完善的中药煎煮方法规范。

因势利导,改革煎药设备设施

《规范》中对煎药设备的要求,使用煎药机应当在“常压”状态煎煮药物。据笔者了解,基层医疗单位、药店代煎服务的煎药设施以及大中型医药行业、县(市)级医疗单位大都使用减压加热煎药机,江苏省中医院拥有20多台减压煎药机,若采用常压方法煎药远远不能满足广大患者的临床需求量。减压煎煮中药也是近年来许多学者在传统汤剂煎法研究上的重大探索和发展。随着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和先进科学技术的应用,我们应尊重科学、尊重事实,接受新事物、适应市场需求。在不断的实践中逐步地应用化学、药理、生化、临床等多种手段配合拟订其质量指标,使中药煎煮方法获得更新、更科学的发展。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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