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建忠 山西中医学院第二中医院

《医宗金鉴》有“封髓丹为固精之要药”赞语。清代医家郑钦安在临证中体会到:“此一方不可轻视,余常亲身阅历,能治一切虚火上冲,牙疼、咳嗽、喘促、面肿、喉痹、耳肿、面赤、鼻塞、遗尿、滑精诸症,屡获奇效,实有出人意外、令人不解者。余仔细揣摩,而始知其制方之意重在调和水火也。至平至常,至神至妙,余经试之,愿诸公亦试之。”(见《医理真传》)而当代中医界,除继承蒲辅周经验使用三才封髓丹治疗口疮等病变外,似很少论及封髓丹一方。而后学者根据郑氏的“调和水火”一语,以及“虚火上冲”诸病症,临证时也无法真正理解和运用该方。

考封髓丹一方,最早见于元·许国祯编纂的《御药院方》一书“补虚损门”中。原文:“封髓丹:降心火,益肾水。黄柏三两,缩砂仁一两半,甘草。上药捣罗为细末,水煮面糊稀和丸如桐子大,每服五十丸,用苁蓉半两,切作片子,酒一大盏,浸一宿,次日煎三四沸,滤去滓,送下,空心食前服。”

本方有“降心火,益肾水”之功。但是,用我们现在的观点分析,方中四味药,既没有降心火的药(如黄连之类),也没有益肾水的药(如地黄之类)。还有,本方出自“补虚损门”,而方中除肉苁蓉外,他药并无补益之功,肉苁蓉也非方中主药。

用方首在明理,理不明则良方也无用武之地。

一日,读《续名医类案》,见“齿门”下有易思兰治一人齿痛不可忍,诊其脉“上两部俱得本体,惟二尺洪数有力”,断为“此肾经火邪太盛也”。易氏案后自注:“肾脉不沉濡而洪数,是所不胜者侮其所胜,乃妻入乘夫,肾经中已有火邪矣。”肾水所不胜者为心火,心火所胜者为肾水,也就是说,肾经中火邪是由心火侮肾所致。案中用药是以“黄柏为君以滋肾水,泄肾火”。读及此处,联想到封髓丹方,方中以黄柏为君,“降心火”,实即泻心火侮肾所致之肾火,“益肾水”实即泻肾火以保肾水。

黄柏一味,泻火、益水兼备,已成一方。或佐甘草(原方中剂量缺),加强泻火、益水之功,成一方也已足够。张仲景就有大黄甘草汤、芍药甘草汤、桂枝甘草汤、甘草干姜汤等方,黄柏与甘草组方,“降心火,益肾水”,境界也直抵经方,为什么又要加入缩砂仁呢?毕竟,砂仁辛温、香燥,既不利于降火,也不利于益水。

《医宗金鉴·删补名医方论》引赵羽皇的话说:“若缩砂仁者,以其味辛性温,善能入肾,肾之所恶在燥,而润之者惟辛,缩砂仁通三焦达津液,能内五脏六腑之精而归于肾。”这里提到肾燥、辛润。《黄帝内经》中说:“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开腠理,致津液,通气也。”《本草纲目》中说:“肾恶燥,以辛润之,缩砂仁之辛,以润肾燥。”可以这样认为,方中砂仁之功在于润肾燥。水不足则燥,水足则润,那么“益肾水”也即“润肾燥”之互辞,只不过砂仁辛润肾燥是通过辛散温通、布化气液而完成,与地黄类药直补肾水截然不同。

《慎斋遗书》载一案:“一妇泄泻,两尺无神,此肾燥不合也。”用肉苁蓉为君润肾燥而愈。张东扶在注文中说:“肾燥不合,四字妙极。凡物润则坚密无缝,燥则破绽有痕。”又说:“余因慎斋肾燥不合之语,因思滑精一证,理亦同情。”那么“封髓”就是治“肾不合”,而善治“肾不合”所致滑精,就是“固精之要药”。

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封髓丹方所治病证为在肾燥不合基础上的相火妄动(即肾火弥漫)。该病证既不同于治疗肾阴亏虚、虚火上炎的知柏地黄汤证,也不同于治疗阴气太盛、逼阳上浮的潜阳丹证(潜阳丹:砂仁、附子、龟板、甘草),更不同于治疗脾胃虚弱、阴火上冲的补中益气汤加黄柏证。当然,封髓丹方也与泻心火、益肾水的黄连阿胶汤方绝非同类。

如果把砂仁理解为治疗中焦湿阻而将封髓丹用于治疗湿热病证,甚或通过加味治疗与肾燥、相火无关的病证,这属于方证使用范围的扩大,而非原方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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