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阴之为病。脉微细。但欲寐也。

〔鉴〕少阴肾经。阴盛之脏也。少阴受邪。则阳气微。故脉微细也。卫气行阳则寤。行阴则寐。少阴受邪。则阴盛而行阴者多。故但欲寐也。此少阴病之提纲。后凡称少阴病者。皆指此脉证而言也。〔程〕前太阴。

后厥阴。俱不出脉象。以少阴一经。可以该之也。少阴病六七日前。多与人以不觉。但起病喜浓衣近火。善瞌睡。凡后面亡阳发躁。诸剧证。便伏于此处矣。最要堤防。

案太阳中篇。三十七条云。太阳病。十日以去。脉浮细而嗜卧者。外已解也。此当以脉浮沉。而别阴阳也。

少阴病。欲吐不吐。心烦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属少阴也。虚故引水自救。若小便色白者。少阴病形悉具。小便白者。以下焦虚有寒不能制水。故令色白也。(具下。小便白。玉函。作所以然三字。水。

玉函。作溲。)〔程〕人身阴阳中分。下半身属阴。上半身属阳。阴盛于下。则阳扰于上。欲吐不吐。心烦证尚模糊。

以但欲寐征之。则知下焦寒而胸中之阳被壅。治之不急。延至五六日。下寒甚。而闭藏彻矣。故下利。上热甚而津液亡矣。故渴。虚故引水自救。非徒释渴字。指出一虚字来。明其别于三阳证之实邪作渴也。然则此证也。

自利为本病。溺白。正以征其寒。故不但烦与渴以寒断。即从烦渴。而悉及少阴之热证。非戴阳即格阳。无不可以寒断。而从温治。(肾水欠温。则不能纳气。气不归元。逆于膈上。故欲吐不吐。肾气动膈。故心烦也。)〔汪〕此与热邪之但欲寐不同。其寐必不昏浊。其呼吸必促。而细也。常器之云。可四逆汤。又甘草干姜汤。

愚以五六日之前。宜四逆汤。加生姜二两。五六日后。宜茯苓四逆汤。〔魏〕引水自救。以理论之。虽渴未必能多饮水。或多饮多尿。尿色淡白。

则少阴肾脏为真寒。附子汤主之。少阴肾脏为病。内素虚寒者。十之六七。外寒乘入者。十之三四。无内寒。

则不能召外寒。君子平日。宁可不以命门之火为宝。而用啬道乎。〔舒〕经络考云。舌下有二隐窍。名曰廉泉。

运动开张。津液涌出。然必藉肾中真阳。为之熏腾。乃是以上供。若寒邪侵到少阴。则真阳受困。津液不得上潮。故口渴。与三阳经之邪热。烁干津液者。大相反也。

病患脉阴阳俱紧。反汗出者。亡阳也。此属少阴。法当咽痛而复吐利。(亡。脉经作无。)〔方〕阴阳俱紧。伤寒也。伤寒不当有汗。故谓汗为反出。〔周〕案脉至阴阳俱紧。阴寒极矣。寒邪入里。

岂能有汗。乃反汗出者。则是真阳素亏。无阳以固其外。遂致腠理疏泄。不发热而汗自出也。此属少阴。正用四逆急温之。时庶几真阳骤回。里证不作。否则阴邪上逆。则为咽痛。为吐。阴寒下泄。而复为利。种种危候。

不一而足也。〔魏〕利者。少阴本证。吐而咽痛。则孤阳飞越。欲自上脱也。可不急回其阳。镇奠其肾脏阴寒。

以救欲亡之阳乎。真武四逆附子等汤。斟酌用之可也。

案亡阳之亡。程氏魏氏为出亡之亡。以讥无阳之解。然太阳上编。桂枝二越婢一汤条。有无阳字。此条亡字。脉经作无字。则必不出亡之义也。

柯氏云。上焦从火化。而咽痛呕吐。下焦从阴虚。而下利不止也。宜八味肾气丸主之。○案柯氏所论。于杂病往往有如此者。此条证。决非肾气丸所主也。

少阴病。咳而下利谵语者。被火气劫故也。小便必难。

以强责少阴汗也。(以。玉函。作为。)〔锡〕此三节。俱论少阴不可发汗。平脉篇云。肾气微。少精血。奔气促迫。上入胸膈。是咳者。少阴精血少。奔气上逆也。下利者。少阴肾气微。津液下注也。复以火劫其汗。则少阴精气妄泄。神气浮越。水不胜火。则发谵语。故曰。谵语者。被火气劫故也。然不特谵语。小便必难。以强责少阴肾脏之精。而为汗。竭其津液之源故也。蒋宾侯曰。少阴下利极多。何曾皆是被火。且被火。未必下利。惟谵语。乃是被火。经云。被火者必谵语。故咳而下利谵语者。当分看为是。〔程〕少阴病咳而下利。真武中有此证。〔方〕强责。谓过求也。

案汪引补亡论云。常器之。用救逆汤。猪苓汤。五苓散。以通小便。金鉴曰。白虎猪苓二汤。择而用之。

可耳。并误也。盖因喻氏热邪挟火力之解。而袭其弊耳。当是茯苓四逆证矣。

少阴病。脉细沉数。病为在里。不可发汗。

〔程〕何谓之里。少阴病脉沉是也。毋论沉细沉数。俱是脏阴受邪。与表阳是无相干。法当固密肾根为主。其不可发汗。从脉上断。非从证上断。麻黄附子细辛汤。不可恃为常法也。薛慎庵曰。人知数为热。不知沉细中见数为寒甚。真阴寒证。脉常有一息七八至者。尽概此一数字中。但按之无力而散耳。宜深察也。

案此条。方喻诸家。以热邪入里为解。乃与经旨乖矣。

少阴病。脉微。不可发汗。亡阳故也。阳已虚。尺脉弱涩者。复不可下之。(亡。脉经千金翼。作无。

钱云。亡。音无。)〔钱〕微者。细小软弱。似有若无之称也。脉微则阳气大虚。卫阳衰弱。故不可发汗以更竭其阳。以汗虽阴液。为阳气所蒸。而为汗。汗泄而阳气亦泄矣。今阳气已虚。故曰亡阳故也。若阳已虚。而其尺脉又弱涩者。如命门之真火衰微。肾家之津液不足。不惟不可发汗。复不可下之又竭其阴精阳气也。此条本为少阴禁汗禁下而设。故不言治。然温经补阳之附子汤之类。即其治也。〔程〕拈出尺脉弱涩字。则少阴之有大承气汤证。其尺脉必强而滑。已伏见于此处矣。

汪云。补亡论。并宜附子汤。以补阳气。散阴邪。助营血也。周云。不可汗。用四逆加人参汤。不可下者。

用蜜煎导。

少阴病。脉紧。至七八日。自下利。脉暴微。手足反温。脉紧反去者。为欲解也。虽烦下利。必自愈。

〔钱〕脉紧。见于太阳。则恶热恶寒。而为寒邪在表。见于少阴。则无热恶寒。而为寒邪在里。至七八日。

则阴阳相持已久。而始下利。则阳气耐久。足以自守矣。虽至下利而以绞索之紧。忽变而为轻细软弱之微。脉微则恐又为上文不可发汗之亡阳脉矣。为之如何。不知少阴病。其脉自微。方可谓之无阳。若以寒邪极盛之紧脉。忽见暴微。则紧峭化。而为宽缓矣。乃寒邪弛解之兆也。曰手足反温。则知脉紧下利之时。手足已寒。若寒邪不解。则手足不当温。脉紧不当去。因脉本不微。而忽见暴微。故手足得温。脉紧得去。是以谓之反也。

反温反去。寒气已弛。故为欲解也。虽其人心烦。然烦属阳。而为暖气已回。故阴寒之利。必自愈也。

少阴病下利。若利自止。恶寒而蜷卧。手足温者可治。(柯本。删下利二字。蜷。方本。作倦。)〔程〕少阴病下利。而利自止。则阴寒亦得下祛。而又不致于脱。虽有恶寒蜷卧不善之证。但使手足温者。

阳气有挽回之机。虽前此失之于温。今可尚温而救失也。〔钱〕大凡热者偃卧。而手足弛散。寒则蜷卧。而手足敛缩。下文恶寒蜷卧。而手足逆冷者。即为真阳败绝。而成不治矣。

若手足温。则知阳气未败。尚能温暖四肢。故曰可治。〔汪〕温经散寒。宜四逆汤主之。

活人书释音曰。蜷。具员切。蜷不伸也。

少阴病。恶寒而蜷。时自烦。欲去衣被者可治。(千金翼。作不可治。)〔钱〕但恶寒而不发热。为寒邪所中也。蜷卧者。蜷曲而卧。诸寒收引。恶寒之甚也。〔程〕少阴病。不必尽下利也。只恶寒而蜷。已知入藏深矣。烦而去衣被。阳势尚肯力争也。而得之。时与欲。又非虚阳暴脱者比。

虽前此失之于温。今尚可温而救失也。〔喻〕后条云。不烦而躁者死。对看便知。

案总病论。活人书。并云。宜大柴胡汤。可疑。

少阴中风。脉阳微阴浮者。为欲愈。

〔钱〕太阳中风。阳浮而阴弱。盖以浮候沉候。分阴阳也。此所谓阳微阴浮者。是以寸口尺中。分阴阳也。

若以浮沉二候。分阴阳。则沉候岂有浮脉邪。此不辨自明也。夫少阴中风者。风邪中少阴之经也。脉法。浮则为风。风为阳邪。中则伤卫。卫受风邪。则寸口阳脉当浮。今阳脉已微。则知风邪欲解。邪入少阴。唯恐尺部脉沉。沉则邪气入里。今阴脉反浮。则邪不入里。故为欲愈也。

少阴病欲解时。从子至寅上。(至。玉函。作尽。无上字。)〔成〕阳生于子。子为一阳。丑为二阳。寅为三阳。少阴解于此者。阴得阳则解也。〔喻〕各经。皆解于所王之时。而少阴独解于阳生之时。阳进则阴退。阳长则阴消。正所谓阴得阳则解也。即是推之。而少阴所重在真阳。不可识乎。

少阴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不死。脉不至者。(【原注】至。一作足。)灸少阴七壮。(脉经。千金翼。吐上。有其人二字。千金翼。至。作足。)〔程〕少阴病。吐而且利。里阴胜矣。以胃阳不衰。故手足不逆冷夫手足逆冷之发热。为肾阳外脱。手足不逆冷之发热。为卫阳外持。前不发热。今反发热。自非死候。人多以其脉之不至。而委弃之。失仁人之心与术矣。不知脉之不至由吐利。而阴阳不相接续。非脉绝之比。灸少阴七壮。治从急也。嗣是而用药。自当从事于温。〔魏〕灸其少阴本穴七壮者。就其经行之道路。扶其阳气使宣通。则吐利不止。自止。脉不至。亦必至矣。七壮必非一穴。凡少阴之经。起止循行之处。皆可灸也。仍须温中扶阳。又不待言。

汪云。常器之云。是少阴太溪二穴。在内踝后。跟骨动脉陷中。庞安常云。发热。谓其身发热也。经曰。

肾之原。出于太溪。药力尚缓。惟急灸其原。以温其脏。犹可挽其危也。○案活人书。亦云太溪穴。

少阴病。八九日。一身手足尽热者。以热在膀胱。必便血也。

〔钱〕大凡寒邪入少阴。必恶寒逆冷。故以反发热者。为阳回阴解。而不死。此因邪气入少阴。至八九日之久。一身手足尽热者。盖以足少阴肾邪。传归足太阳膀胱也。肾与膀胱。一表一里。乃脏邪传腑。为自阴还阳。以太阳主表。故一身手足尽热也。热邪在膀胱。迫血妄行。故必便血也。必便血三字。前注家。俱为必出一阴之窍。(方。喻。并同。)恐热邪虽在膀胱。而血未必从小便出也。

案汪引常器之云。可桃仁承气汤。芍药地黄汤。愚以还宜芍药地黄汤。柯氏云。轻则猪苓汤。重则黄连阿胶汤。盖柯说为的对矣。

少阴病。但厥无汗。而强发之。必动其血。未知从何道出。或从口鼻。或从目出者。是名下厥上竭。为难治。(成本。无者字。)〔锡〕此论少阴生阳衰于下。而真阴竭于上也。少阴病。但厥无汗者。阳气微也。夫汗虽血液。皆由阳气之熏蒸宣发。而出也。今少阴生阳衰微。不能蒸发。故无汗。强发之。不能作汗。反动其经隧之血。从空窍而出也。然未知从何道之窍而出。少阴之脉。循喉咙。挟舌本。系目系。故或从口鼻。或从目出。阳气厥于下。而阴血竭于上。少阴阴阳气血俱伤矣。故为难治。〔程〕难治者。下厥非温不可。而上竭则不能用温。故为逆中之逆耳。

案汪氏云。案此条。仲景但云难治。其非必死之证明矣。补亡论。常器之云。可芍药地黄汤。成氏方氏喻氏魏氏金鉴。并以此条证。为热厥。盖袭常氏之谬耳。

案喻氏云。后人随文读去。总置不讲。不知下厥者。阴气逆于下也。上竭者。阴血竭于上也。盖气与血两相维附。气不得血。则散而无统。血不得气。则凝而不流。故阴火动。而阴气不得不上奔。阴气上奔。而阴血不得不从之上溢而竭矣。血既上溢。其随血之气。散于胸中。不得复反于本位。则下厥矣。阴既逆于下。势必龙雷之火应之。血不尽竭不止也。仲景所以断为难治者。非直不治也。吾为大辟其扃。则以健脾中之阳气。为第一义。健脾之阳。一举有三善。一者脾中之阳气旺。而龙雷之火潜伏也。一者脾中之阳气旺。而胸中窒塞。

如太空不留纤翳也。一者脾中之阳气旺。而饮食运化精微。复生其竭之血也。出医门法律。以此推之。下厥上竭。唯景岳六味回阳饮。滋阴回阳两全。以为合剂矣。

少阴病。恶寒身蜷。而利。手足逆冷者。不治。

〔钱〕前恶寒而蜷。因有烦而欲去衣被之证。为阳气犹在。故为可治。又下利自止。恶寒而蜷。以手足温者。亦为阳气未败。而亦曰可治。此条恶寒身蜷。而利。且手足逆冷。则四肢之阳气已败。故不温。又无烦与欲去衣被之阳气尚存。况下利又不能止。是为阳气已竭。故为不治。虽有附子汤。及四逆白通等法。恐亦不能挽回既绝之阳矣。〔舒〕案此证尚未至汗出息高。犹可为治。急投四逆汤加人参。或者不死。

少阴病。吐利躁烦。四逆者死。

〔喻〕上吐下利。因至烦躁。则阴阳扰乱。而竭绝可虞。更加四肢逆冷。是中州之土先败。上下交征。中气立断。故主死也。使蚤用温中之法。宁至此乎。〔张〕此条。与吴茱萸汤一条不殊。何彼可治。而此不可治耶。必是已用温中诸汤不愈。转加躁烦。故主死耳。

总病论曰。与吴茱萸汤。宜细审其死生也。

舒氏云。案此条。与后吴茱萸汤证无异。彼证未言死。此证胡为乎不主吴茱萸汤。而断之曰死。是何理也。于中疑有缺文。

少阴病。下利止。而头眩。时时自冒者死。

〔钱〕前条利自止。而手足温。则为可治。此则下利止。而头眩。头眩者。头目眩晕也。且时时自冒。

冒者。蒙冒昏晕也。虚阳上冒于巅顶。则阳已离根而上脱。下利无因而自止。则阴寒凝闭而下竭。于此可见阳回之利止。则可治。阳脱之利止。则必死矣。正所谓有阳气则生。无阳气则死也。然既曰死证。则头眩自冒之外。或更有恶寒四逆等证。及可死之脉。未可知也。但未备言之耳。

少阴病。四逆恶寒。而身蜷。脉不至。不烦而躁者死。(【原注】一作吐利而躁逆者苑。)〔钱〕恶寒身蜷。而利。手足逆冷者。固为不治。此条但不利耳。上文吐利烦躁四逆者死。此虽不吐利。而已不见阳烦。但见阴躁。则有阴无阳矣。其为死证无疑。况又脉不至乎。前已有脉不至者。因反发热。故云不死。又有脉不出者。虽里寒。而犹有外热。身反不恶寒。而面赤。其阳气未绝。故有通脉四逆汤之治。此则皆现阴极无阳之证。且不烦而躁。并虚阳上逆之烦。亦不可得矣。宁有不死者乎。

少阴病。六七日。息高者死。

〔程〕夫肺主气。而肾为生气之源。盖呼吸之门也。关系人之生死者最巨。息高者。生气已绝于下。而不复纳。故游息仅呼于上。而无所吸也。死虽成于六七日之后。而机自兆于六七日之前。既值少阴受病。何不预为固护。预为堤防。迨今真阳涣散。走而莫追。谁任杀人之咎。

少阴病。脉微细沉。但欲卧。汗出不烦。自欲吐。至五六日自利。复烦躁。不得卧寐者死。

〔程〕今时论治者。不至于恶寒蜷卧。四肢逆冷等证叠见。则不敢温。不知证已到此。温之何及。况诸证有至死不一见者。则盍于本论中之要旨。一一申详之。少阴病。脉必沉而微细。论中首揭此。盖已示人以可温之脉矣。少阴病但欲卧。论中又已示人。以可温之证矣。汗出。在阳经不可温。在少阴宜急温。论中又切示人以亡阳之故矣。况复有不烦自欲吐。阴邪上逆之证乎。则真武四逆。诚不啻三年之艾矣。乃不知预绸缪。延缓至五六日。前欲吐。今且利矣。前不烦。今烦且躁矣。前欲卧。今不得卧矣。阳虚扰乱。阴盛转加。焉有不死者乎。(原文烦冗。今采金鉴所改。)〔柯〕六经中。独少阴历言死证。他经无死证。甚者但曰难治耳。知少阴病是生死关。

案他经。亦有死证。但不如此经之多端也。

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麻黄细辛附子汤主之。(千金翼。脉下。更有反字。成本。玉函。作麻黄附子细辛汤。)〔钱〕此言少阴之表证也。曰始得之者。言少阴初感之邪也。始得之。而即称少阴病。则知非阳经传邪。

亦非直入中脏。乃本经之自感也。始得之而发热。在阳经则常事耳。然脉沉。则已属阴寒。篇首云。无热而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阴。而又发热。是不当发之热。故云反也。察其发热。则寒邪在表。诊其脉沉。则阴寒在里。表者。足太阳膀胱也。里者。足少阴肾也。肾与膀胱。一表一里。而为一合。表里兼治。〔程〕脉沉者。

由其人肾经素寒。虽表中阳邪。而里阳不能协应。故沉而不能浮也。〔周〕少阴与太阳。相为表里。故言少阴表证。即太阳也。

麻黄细辛附子汤方麻黄(二两去节)细辛(二两)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上三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纳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千金翼。一斗。作二斗。二升。作一升。成本。脱诸字。)〔钱〕麻黄。发太阳之汗。以解其在表之寒邪。以附子。温少阴之里。以补其命门之真阳。又以细辛之气温味辛。专走少阴者。以助其辛温发散。三者合用。补散兼施。虽发微汗。无损于阳气矣。故为温经散寒之神剂云。

伤寒琐言曰。赵嗣真曰。仲景太阳篇云。病发热头痛。脉反沉。身体疼痛。当救其里。宜四逆汤。少阴篇云。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麻黄附子细辛汤。均是发热脉沉。以其头痛。故属太阳。阳证脉当浮。

而反不能浮者。以里久虚寒。正气衰微。又身体疼痛。故宜救里使正气内强。逼邪外出。而干姜附子。亦能出汗而散。假令里不虚寒而脉浮。则正属太阳麻黄症矣。均是脉沉发热。以无头痛。故名少阴病。阴病当无热。今反热。寒邪在表。未全传里。但皮肤郁闭为热。故用麻黄细辛。以发表热。附子以温少阴之经。假使寒邪入里。外必无热。当见吐利厥逆等症。而正属少阴四逆汤症矣。由此观之。表邪浮浅。发热之反犹轻。正气衰微。脉沉之反为重。此四逆汤。

不为不重于麻黄附子细辛矣。又可见熟附配麻黄。发中有补。生附配干姜。补中有发。仲景之旨微矣。

十便良方。指迷方。附子细辛汤。头痛者。谓痛连脑户。或但额阁与眉相引。如风所吹。如水所湿。遇风寒则极。常欲得热物熨。此由风寒客于足太阳之经。随经入脑。搏于正气。其脉微弦而紧。谓之风冷头痛。

于本方。加川芎生姜。

医贯曰。有头痛连脑者。此系少阴伤寒。宜本方。不可不知。

医经会解曰。若少阴证。脉沉欲寐。始得之。发热肢厥。无汗。为表病里和。当用正方。缓以汗之。若见二便闭涩。或泻赤水。谓之有表复有里。宜去麻黄。名附子细辛汤。仍随各脏见证加药。房欲后伤寒者。多患前证。

张氏医通曰。暴哑声不出。咽痛异常。卒然而起。或欲咳而不能咳。或无痰。或清痰上溢。脉多弦紧。或数疾无伦。此大寒犯肾也。麻黄附子细辛汤温之。并以蜜制附子噙之。慎不可轻用寒凉之剂。又云。香港脚。冷痹恶风者。非术附麻黄并用。必不能开。麻黄附子细辛汤。加桂枝白术。

少阴病。得之二三日。麻黄附子甘草汤。微发汗。以二三日无证。故微发汗也。(玉函。全书。证上。有里字。方本以下。并同。盖原文系于遗脱。当补入焉。)〔周〕案此条。当与前条合看。补出无里证三字。知前条原无吐利躁渴里证也。前条已有反发热三字。而此条专言无里证。知此条亦有发热表证也。少阴证见。当用附子。太阳热见。可用麻黄。已为定法。但易细辛。

以甘草。其义安在。只因得之二三日。津液渐耗。比始得者不同。故去细辛之辛散。益以甘草之甘和。相机施治。分毫不爽耳。〔程〕既云微发汗矣。仍用以字故字推原之。足见郑重之意。〔柯〕要知此条是微恶寒微发热。

故微发汗也。〔鉴〕此二证皆未曰无汗。非仲景略之也。以阴不得有汗。不须言也。

麻黄附子甘草汤方麻黄(二两去节)甘草(二两炙)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上三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黄一两沸。去上沫。纳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玉函。

千金翼。三升。作二升半。一升。作八合)〔周〕但言无里证。则有反发热之表在。可知矣。易细辛以甘草者。因二三日其势缓。故甘草亦取其缓也。

设兼见呕利一二里证。专主救里。在太阳已然。况少阴乎。

少阴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心中烦不得卧。黄连阿胶汤主之。(千金翼。卧下。有者字。外台同。)〔成〕脉经曰。风伤阳。寒伤阴。少阴受病。则得之于寒。二三日以上。寒极变热之时。热烦于内。心中烦不得卧也。与黄连阿胶汤。扶阴散热。〔知〕二三日。邪在少阴。四五日。已转属阳明。故无呕利厥逆诸证。而心烦不得卧者。是阳明之热。内扰少阴。故不欲寐也。当以解热滋阴为主治也。〔周〕气并于阴。则寐。

故少阴多寐。今反不得卧。明是热邪入里劫阴。故使心烦遂不卧也。二三日以上。该以后之日。而言之也。

〔舒〕外邪挟火而动者。心烦不眠。肌肤燥。神气衰减。小便短而咽中干。法主黄连阿胶汤。分解其热。润泽其枯。此条挈证未全。疑有缺文。

黄连阿胶汤方黄连(四两)黄芩(二两○成本。玉函。千金翼。外台。作一两。)芍药(二两)鸡子黄(三枚)阿胶(三两一云三挺○千金翼。作三挺。外台。作三片。)上五味。以水六升。先煮三物。取二升。去滓。纳胶烊尽。小冷。纳鸡子黄。搅令相得。温服七合。日三服。(水六升。成本。玉函。作五升。)〔柯〕此少阴之泻心汤也。凡泻心。必藉连芩而导引。有阴阳之别。病在三阳。胃中不和。而心下痞硬者。虚则加参甘补之。实则加大黄下之。病在少阴。而心中烦不得卧者。既不得用参甘以助阳。亦不得用大黄以伤胃也。故用芩连。以直折心火。用阿胶。以补肾阴。鸡子黄佐芩连。于泻心中补心血。芍药佐阿胶。于补阴中敛阴气。斯则心肾交合。水升火降。是以扶阴泻阳之方。而变为滋阴和阳之剂也。〔吴〕此汤。本治少阴温热之证。以其阳邪炎威。伤犯真阴。故二三日以上。便见心烦不得卧。所以始病之际。即用芩连大寒之药。

兼芍药阿胶鸡子黄。以滋养阴血也。然伤寒六七日后。热传少阴。伤其阴血者。亦可取用。与阳明腑实。用承气汤法。虽虚实补泻悬殊。而祛热救阴之意。则一耳。

肘后方。时气瘥后。虚烦不得眠。眼中疼。懊。黄连四两。芍药二两。黄芩一两。阿胶三小挺。水六升。煮取三升。分三服。亦可纳鸡子黄二枚。

少阴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恶寒者。当灸之。附子汤主之。(脉经。无附子汤主之五字。)〔魏〕少阴病三字中。该脉沉细而微之诊。见但欲寐之证。却不发热。而单背恶寒。此少阴里证之确据也。〔成〕少阴客热。则口燥舌干。而渴。口中和者。不苦不燥。是无热也。背为阳。背恶寒者。阳气弱。阴气胜也。经曰。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灸之。助阳消阴。与附子汤。温经散寒。〔王〕背恶寒者。阴寒气盛。此条是也。又或阳气内陷。有背恶寒者。经所谓伤寒无大热。口燥渴。心烦背微恶寒。白虎加人参汤主之。是也。一为阴寒气盛。一为阳气内陷。当于口中润燥辨之。

汪氏云。补亡论。常器之云。当灸膈俞关元穴。背俞第三行。案第三行者。当是膈关。非膈俞也。图经云。

膈关二穴。在第七椎下。两旁相去各三寸陷中。正坐取之。足太阳气脉所发。专治背恶寒。脊强俯仰难。可灸五壮。盖少阴中寒。必由太阳而入。故宜灸其穴也。又关元一穴。在腹部中行。脐下三寸。足三阴任脉之会。

灸之者。是温其里。以助其元气也。钱氏云。灸之。谓灸少阴之脉穴。如涌泉然谷太溪复溜阴谷等井荣输经合。

即三部九候论之所谓。下部地。足少阴也。王注云。谓肾脉在足内踝后跟骨上陷中。太溪之分。动脉应手者是也。灸之者。所以温少阴之经也。

附子汤方附子(二枚炮去皮破八片○成本。方本。诸本。脱炮字。只志聪。锡驹本。有炮字。)茯苓(三两)人参(二两)白术(四两)芍药(三两)上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柯〕此大温大补之方。乃正治伤寒之药。为少阴固本御邪第一之剂也。与真武汤。似同而实异。倍术附。

去姜加参。是温补以壮元阳。真武汤。还是温散。而利胃水也。〔汪〕武陵陈氏曰。四逆诸方。皆有附子。于此独名附子汤。其义重在附子。他方皆附子一枚。此方两枚。可见也。附子之用不多。则其力岂能兼散表里之寒哉。邪之所凑。其气必虚。参术茯苓。皆甘温。益气以补卫气之虚。辛热与温补相合。则气可益。而邪可散矣。既用附子之辛烈。而又用芍药者。以敛阴气。使卫中之邪。不遽全进于阴耳。

千金方。附子汤。治湿痹缓风。身体疼痛。如欲折。肉如锥刺刀割。

于本方。加桂心甘草。○案此据下条证。转用者。

少阴病。身体痛。手足寒。骨节痛。脉沉者。附子汤主之。(玉函注。沉。一作微。)〔钱〕身体骨节痛。乃太阳寒伤营之表证也。然在太阳。则脉紧。而无手足寒之证。故有麻黄汤发汗之治。

此以脉沉。而手足寒。则知寒邪过盛。阳气不流。营阴滞涩。故身体骨节皆痛耳。且四肢为诸阳之本。阳虚不能充实于四肢。所以手足寒。此皆沉脉之见证也。故以附子汤主之。以温补其虚寒也。即此推之。太阳篇之发汗病不解。虚故也。以芍药甘草附子汤。及发汗后。身疼痛。脉沉迟者。桂枝加芍药生姜人参新加汤主之者。

皆汗多亡阳。阴盛阳虚之证。即此义也。

少阴病。下利便脓血者。桃花汤主之。(方本。利。作痢。注云。古利无。。后人所加。)〔成〕阳病下利。便脓血者。协热也。少阴病。下利便脓血者。下焦不约。而里寒也。与桃花汤。固下散寒。〔汪〕此条。乃少阴中寒。即成下利之证。下利便脓血。协热者多。今言少阴病下利。必脉微细但欲寐。

而复下利也。下利日久。至便脓血。乃里寒而滑脱也。〔钱〕见少阴证。而下利。为阴寒之邪在里。湿滞下焦。

大肠受伤。故皮拆血滞。变为脓血。滑利下脱。故以温中固脱之桃花汤主之。

案此条证。喻氏柯氏魏氏周氏金鉴。并为传经热邪之所致。大乖经旨。钱氏辨之详矣。见下条注。○柯氏以症治疏略删去。

桃花汤方赤石脂(一斤一半全用一半筛末)干姜(一两)粳米(一升)上三味。以水七升。煮米令熟。去滓。温服七合。纳赤石脂末方寸匕。日三服。若一服愈。余勿服。(金匮。千金翼。温下。无服字。千金翼。去上。有汤成二字。)〔成〕涩可去脱。赤石脂之涩。以固肠胃。辛以散之。干姜之辛。以散里寒。粳米之甘。以补正气。〔印〕石脂。色如桃花。故名桃花汤。或曰。即桃花石。〔吴〕服时又必加末方寸匕。留滞以沾肠胃也。

案柯氏云。名桃花者。春和之义。非徒以色言耳。王子接云。桃花汤。非名其色也。肾脏阳虚用之。一若寒谷有阳和之致。故名。二说并凿矣。

金匮要略。下利便脓血者。桃花汤主之。

医方集解。昂案此症。成氏以为寒。而吴鹤皋王肯堂。皆以为热。窃谓便脓血者。固多属热。然岂无下焦虚寒。肠胃不固。而亦便脓血者乎。若以此为传经热邪。仲景当用寒剂。以彻其热。而反用石脂固涩之药。

使热闭于内。而不得泄。岂非关门养盗。自贻伊芳戚也耶。观仲景之治协热利。如甘草泻心。生姜泻心。白头翁等汤。皆用芩连黄柏。而治下焦虚寒下利者。用赤石脂禹余粮汤。比类以观。斯可见矣。此症乃因虚以见寒。

非大寒者。故不必用热药。惟用甘辛温之剂。以镇固之耳。本草言石脂性温。能益气调中固下。未闻寒能损胃也。肘后方。疗伤寒若下脓血者。赤石脂汤方。赤石脂二两。碎。干姜二两。切。附子一两。炮破。上三味。

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温分三服。脐下痛者。加当归一两。芍药二两。用水六升。

千金方。桃花丸。治下冷脐下搅痛。干姜。赤石脂。各十两。上二味。蜜丸如豌豆。服十丸。日三服。加至二十丸。和剂局方。桃花丸。治肠胃虚弱。冷气乘之。脐腹搅痛。下利纯白。或冷热相搏。赤白相杂。肠滑不禁。日夜无度。方同上。只面和为丸为异。

千金翼。干姜丸。主胃中冷不能食。或食已不消方。干姜十两。赤石脂六两。上捣筛为末。炼蜜和丸如梧子。服十丸。日三。

外台秘要。崔氏疗伤寒后。赤白滞下无数。阮氏桃华汤方。赤石脂八两。冷多白滞者。加四两。粳米一升。

干姜四两。冷多白滞者。加四两。切。上三味。以水一斗。煮米熟。汤成去滓。服一升。不瘥复作。热多则带赤。冷多则带白。

少阴病。二三日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不止。便脓血者。桃花汤主之。(全书。痛。作满。止下。玉函。有而字。)〔成〕二三日。以至四五日。寒邪入里深也。腹痛者。里寒也。小便不利者。水谷不别也。下利不止。便脓血者。肠胃虚弱。下焦不固也。与桃花汤。固肠止利也。〔钱〕二三日。至四五日。阴邪在里。气滞肠间。

故腹痛也。下焦无火。气化不行。故小便不利。且下利不止。则小便随大便。而频去。不得潴蓄于膀胱。而小便不得分利也。下利不止。气虚不固。而大肠滑脱也。便脓血者。邪在下焦。气滞不流。而大肠伤损也。此属阴寒虚利。故以涩滑固脱。温中补虚之桃花汤主之。〔汪〕少阴里寒。便脓血。所下之物。其色必黯而不鲜。

乃肾受寒湿之邪。水谷之津液。为其凝泣。酝酿于肠胃之中。而为脓血。非若火性急速。而色鲜明。盖冰伏已久。其色黯黑。其气不臭。其人必脉微细。神气静而腹不甚痛。喜就温暖。欲得手按之。腹痛即止。斯为少阴寒利之征。

案钱氏云。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不止。便脓血者。痢疾也。自成氏以来。凡注皆为里寒。惟尚论。为少阴热邪。若果热邪填塞胃中。如何可用干姜之辛热以散之。似属背理。恐指为寒邪者。未为大误。指为热邪者。反贻误后人不少矣。若以干姜为误。其误当责之立法之仲景矣。但观痢证。有用大黄黄连而愈者。有用干姜肉果人参附子而愈者。皆非明证邪。此论可谓能得经旨矣。千金诸书所用。亦皆不过治寒以热之意尔。况名医别录。赤石脂。酸辛大温。无毒。治肠下利赤白。亦复一证矣。

少阴病。下利便脓血者。可刺。

〔钱〕邪入少阴。而下利。则下焦壅滞。而不流行。气血腐化。而为脓血。故可刺之以泄其邪。通行其脉络。则其病可已。不曰刺何经穴者。盖刺少阴之井荣输经合也。其所以不言者。以良工必知之熟矣。故不必赘也。〔张〕先下利日久。而后便脓血。则用桃花汤。若不先下利。而下利便脓血。则可刺经穴。若刺经穴不愈。

则当从事白头翁汤。设更咽干心烦。不得眠。则又须黄连阿胶汤。为合法也。〔汪〕补亡论。常器之云。可刺幽门交信。

案此条证。与少阴病八九日。一身手足尽热者。以热在膀胱。必便血也。正相同。乃是热迫血分。而便脓血者。钱注为是。方氏则为里寒滑脱证。汪氏则亦改刺字。作灸字。并误矣。

少阴病。吐利。手足逆冷。烦躁欲死者。吴茱萸汤主之。(利下。玉函。有而字。逆。成本。作厥。诸本同。惟志聪金鉴。作逆。)〔钱〕吐利。阴证之本证也。或但吐。或但利者。犹可。若寒邪伤胃。上逆而吐。下攻而利。乃至手足厥冷。盖四肢皆禀气于胃。而为诸阳之本。阴邪纵肆。胃阳衰败而不守。阴阳不相顺接而厥逆。阳受阴迫而烦。

阴盛格阳而躁。且烦躁甚。而至于欲死。故用吴茱萸之辛苦温热。以泄其厥气之逆。而温中散寒。盖茱萸气辛味辣。性热而臭臊。气味皆浓。为厥阴之专药。然温中解寒。又为三阴并用之药。

更以甘和补气之人参。以补吐利虚损之胃气。又宣之以辛散止呕之生姜。和之以甘缓益脾之大枣。为阴经急救之方也。〔喻〕吐利厥冷。而至于烦躁欲死。肾中之阴气上逆。将成危候。故用吴茱萸。以下其逆气。而用人参姜枣。以浓土。则阴气不复上干矣。

案吴茱萸汤之用有三。阳明食谷欲呕用之。少阴吐利用之。厥阴干呕吐涎沫者。亦用之。要皆以呕吐逆气为主。与四逆汤之吐利厥逆自异。

少阴病。下利咽痛。胸满心烦。猪肤汤主之。(烦下。成本。有者字。)〔程〕下利虽是阴邪。咽痛实为急候。况兼胸满心烦。谁不曰急则治标哉。然究其由来。实是阴中阳乏。

液从下溜。而不能上蒸。故有此。只宜猪肤汤。润以滋其土。而苦寒在所禁也。虽是润剂。却加白粉。少阴经所重者。趺阳也。

案此条证。成氏以降。诸家并以为阳经传入之热邪。特柯氏与程氏同义。若果为热邪。则宜用苦寒清热之品。明是不过阴证治标之药耳。

猪肤汤方猪肤(一斤)上一味。以水一斗。煮取五升。去滓。加白蜜一升。白粉五合。熬香。和令相得。温分六服。(成本。玉函。脱令字。)〔周〕猪肤。王以为猪皮。吴以为猪时刮下黑肤。二说不同。考礼运疏云。革。肤内浓皮也。肤。革外浓皮也。由斯以言。则吴说为是。洵是浅肤之义。(案此说。出于本草纲目。引汪机会编。)〔钱〕猪肤一味。

方中向未注明。如吴绶谓猪时刮下黑肤也。方有执谓既谓肤。当以猪时。所起之皮外毛根之薄肤为是。王好古以为猪皮。尚论云。若以为猪皮外毛根薄肤。则劣无力。且与熬香之说不符。但以外皮去其内层之肥白为是。若果以猪时毛根薄肤。则薄过于纸。且与垢腻同下。熬之有何香味。以意度之。必是毛根深入之皮。尚可称肤。试观刮去毛根薄肤。毛断处。毛根尚存皮内。所谓皮之去内层。极为允当。盖以猪为北方之水畜。肤近毛根。取其色黑。而走肾滋肾。〔吴〕猪肤。但当取浓皮。汤泡去肥白油。刮取皮上一层白腻者。为是。〔徐〕白粉。白米粉。

舒云。取猪皮一斤。内去油。外去毛。刮净白者。

案猪肤。诸说纷纷。未知孰是。活人指掌。猪肤。诸家所论不同。庞安时云。去膜。如此论之。即猪膊膏也。肤上安得有膜。或有用猪皮者。兼本草中。不载猪肤。但云猪汤。解诸毒。疑可用彘猪皮上黑肤也。所以言肤者。肌肤之义。礼内则。麋肤鱼醢。注。肤。切肉也。贾疏不太明。亦他书无所考。外台。深师贴喉膏。

集验乌扇膏。并用猪膏脂。治喉痛。则姑用皮上白腻者。于理为是。当博考。

活人指掌。英粉。白粉。即米粉也。○案钱氏以白粉。为粟米粉。非也。

张氏医通。徐君育素禀阴虚多火。且有脾约便血证。十月间患冬温。发热咽痛。俚医用麻仁杏仁半夏枳橘之属。遂喘逆倚息。不得卧。声飒如哑。头面赤热。手足逆冷。右手寸关虚大微数。此热伤手太阴气分也。与葳蕤甘草等药不应。为制猪肤汤一瓯。令隔汤顿热。不时挑服。三日声清。终剂而痛如失。

本经逢原。猪肤者。皮上白膏是也。取其咸寒入肾。用以调阴散热。故仲景治少阴病。下利咽痛。胸满心烦。有猪肤汤。予尝用之。其效最捷。

少阴病。二三日。咽痛者。可与甘草汤。不瘥。与桔梗汤。(成本。玉函。瘥下。有者字。)〔程〕若咽痛而不兼下利。则自无胸满心烦之证。虽不由于肾寒上逆。然只热客少阴之标。而无关脏本。

若寒则犯本。不可用也。只宜甘草缓之。不瘥者。经气阻而不通也。加苦梗以开之。喻嘉言曰。此在二三日。

他证未具故用之。若五六日。则少阴之下利呕逆诸证蜂起。此法并未可用矣。

甘草汤方甘草(二两)上一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去滓。温服七合。日二服。(二服。外台。作三服。)桔梗汤方桔梗(一两)甘草(二两○外台。作三两。)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温分再服。(温分。成本。玉函。千金翼。作分温。)〔汪〕经中客热。故咽痛。用甘草汤者。甘以发其热。缓其痛也。服汤后不瘥者。与桔梗汤。即于甘草汤内。加桔梗。以开提其邪。邪散则少阴之气自和矣。〔钱〕桔梗。乃苦桔梗。非甜桔梗也。〔徐〕甘草一味单行。最能和阴。而清冲任之热。每见生便痈者。骤煎四两。顿服立愈。则其能清少阴客热可知。所以为咽痛专方也。〔锡〕聂干庵曰。后人以甘桔。通治咽喉诸病。本诸于此。

志聪云。案本论汤方。甘草俱炙。炙则助脾土而守中。惟此生用。生则和经脉而流通。学人不可以其近而忽之也。

案单味甘草汤。功用颇多。玉函经。治小儿撮口发噤。用生甘草二钱半。水一盏。煎六分。温服。令吐痰涎。后以乳汁。点儿口中。千金方。甘草汤。治肺痿涎唾多。心中温温液液者。又凡服汤。呕逆不入腹者。先以甘草三两。水三升。煮取二升。服之得吐。但服之不吐。益佳。消息定。然后服余汤即流利。更不吐也。此类不遑枚举也。

金匮要略。咳而胸满。振寒脉数。咽干不渴。时出浊唾腥臭。久久吐脓。如米粥者。为肺痈。桔梗汤主之。

(即本方)肘后方。喉痹。传用神效方。桔梗。甘草。炙。各一两。上二味。切。以水一升。煮取服即消。有脓即出。

圣惠方。治喉痹肿痛。饮食不下。宜服此方。桔梗一两。去芦头。甘草一两。生用。上件药。都锉。以水二大盏。煎至一大盏去滓。分为二服。服后有脓出。即消。

和剂局方。如圣汤。治风热毒瓦斯。上攻咽喉。咽痛喉痹。肿塞妨闷。及肺壅咳嗽。咯唾脓血。胸满振寒。

咽干不渴。时出浊沫。气息腥臭。久久吐脓。状如米粥。又治伤寒咽痛。(即本方)圣济总录。散毒汤。治喉痹肿塞。用桔梗甘草各二两。

又桔梗汤。治咽喉生疮疼痛。

于本方。加恶实。微炒。各一两。竹叶十斤。

小儿方诀。甘桔散。治涎热咽喉不利。甘草。炒。二两。桔梗。一两。米泔浸一宿。焙干用。上为末。每服大二钱。水一盏。入阿胶半片。炮过。煎至五分。食后温服。

三因方。荆芥汤。治风热肺壅。咽喉肿痛。语声不出。喉中如有物哽。咽之则痛甚。

于桔梗汤内。加荆芥穗。○济生。名三神汤。

直指。保安炙甘草方。痈疽漏疮。通用神妙。粉草。以山泉溪涧长流水一小碗。徐蘸水。漫火炙。水尽为度。秤一两。上锉粗末。用醇酒三碗。煎二碗。空心随意温服。最活血消毒。

又诸痈疽。大便秘方。甘草生一两。上锉碎。井水浓煎。入酒调服。能疏导恶物。

又乳痈初肿方。甘草生二钱。炙二钱。粗末。分两次。新水煎服。即令人吮乳。

又生姜甘桔汤。治痈疽诸发。毒瓦斯上冲。咽喉胸膈。窒塞不利。

于本方内。加生姜。

御药院方。甘桔汤。治胸中结气。咽喉不利。下一切气。

于本方。加杏仁二两。

经验秘方。治喉咽郁结。声音不闻。大名安提举神效方。

于桔梗汤内。加诃子。各等分。生熟亦各半。为细末。食后沸汤调服。又名铁叫子如圣汤。

施圆端效方。橘甘汤。治咽喉噎塞堵闭。咳咯脓或血。

于桔梗汤内。加橘皮。半夏。生姜。水煎服。

备预百要方。喉闭。饮食不通。欲死方。(即桔梗汤)兼治马喉痹。(马项长。故凡痹在项内。不见处。

深肿连。壮热吐气数者。是也。)医垒元戎。仲景甘桔汤例。仁宗御名如圣汤。治少阴咽痛。炙甘草一两。桔梗三两。上粗末。水煎。加生姜煎亦可。一法。加诃子皮二钱。煎去渣饮清。名诃子散。治失音无声。如咳逆上气者。加陈皮。如涎嗽者。

加知母贝母。如酒毒者。加葛根。如少气者。加人参麦门冬。如唾脓血者。加紫菀。如疫毒肿者。加黍粘子大黄。如咳渴者。加五味子。如呕者。加生姜半夏。如目赤者。加栀子大黄。如胸膈不利者。加枳壳。如不得眠者。加栀子。如心胸痞者。加枳实。如肤痛者。加黄。如面目肿者。加茯苓。如咽痛者。加黍粘子竹茹。如肺痿者。加阿胶。能续气。如发狂者。加防风荆芥。如声不出者。加半夏。

薛氏医案。武选汪用之。饮食起居失宜。咳嗽吐痰。用化痰(发散)之药。时仲夏。脉洪数而无力。胸满面赤。吐痰腥臭。汗出不止。余曰。水泛为痰之证。而用前剂。是谓重亡津液。得非肺痈乎。不信仍服前药。

翌日果吐脓。脉数左寸右寸为甚。始信用桔梗汤一剂。脓数顿止。再剂全止。面色顿白。仍以忧惶。余曰。此证面白脉涩。不治自愈。又用前药一剂。佐以六味丸。治之而愈。

少阴病。咽中伤生疮。不能语言。声不出者。苦酒汤主之。

〔钱〕前人以一咽疮。而有治法三等之不同。遂至议论纷出。不知其一条咽痛。少阴之邪气轻微。故但以甘桔和之而已。其一条。因经邪未解。痛在咽中。痰热锁闭。故以半夏开豁。桂枝解散。此条则咽已生疮。语言不能。声音不出。邪已深入。阴火已炽。咽以损伤。不必治表。和之无益。故用苦酒汤。以半夏。豁其咽之不利。鸡子白。以润咽滑窍。且能清气除伏热。皆用开豁润利。收敛下降而已。因终是阴经伏热。虽阴火上逆。

决不敢以寒凉用事也。〔汪〕或问。仲景言咽痛。咽以咽物。于喉何与。而云语声不出邪。余答云。喉与咽相附。仲景言少阴病热咽痛。而喉咙即在其中。

苦酒汤方半夏(洗破如枣核十四枚○玉函。成本。核下。有大字。神巧万全方。七个。洗。切。破作十四片。)鸡子(一枚去黄纳上苦酒着鸡子壳中○玉函。无上字。着。作于。千金翼。上下。有好字)上二味。纳半夏。着苦酒中。以鸡子壳。置刀环中。安火上。令三沸。去滓。少少含咽之。不瘥更作三剂。

(玉函。无着字。成本。玉函。环。作。少少。玉函。作细一字。玉函。无三剂二字。千金翼。剂下。有愈字。全书。剂下。有服之二字。置刀环中。圣济总录。作放剪刀环中。)〔钱〕半夏。开上焦痰热之结邪。卵白。清气治伏热。苦酒。味酸。使阴中热淫之气敛降。今之优人。每遇声哑。即以生鸡子白啖之。声音即出。亦此方之遗意也。〔鉴〕半夏涤涎。蛋清敛疮。苦酒消肿。则咽清而声出也。

案活人书。苦酒。米醋。是也。盖原于本草陶注。王氏云。案苦酒。本草注。曰醯。而成氏复云。苦酒之酸。余则以为名义俱乖。安知酒之味苦者。不可以已咽痛邪。考本草。醋也。醯也。苦酒也。并为一物。陶云以有苦味。俗呼苦酒。不知王氏何据有此说。又案王氏云。上苦酒。上字无着落矣。宜较正之。不知上是上好之谓。千金翼。作上好苦酒。可见耳。

外台秘要。古今录验。鸡子汤。疗喉痹方。半夏末。方寸匕。上一味。开鸡子头。去中黄白。盛淳苦酒。

令小满。纳半夏末着中。搅令和鸡子。着刀子环令稳。炭上令沸。药成置杯中。及暖稍咽之。但肿即减。肘后文仲同。此与仲景苦酒汤同。半夏不可作末。剖之可也。

圣惠方。治咽喉中如有物。咽唾不得。宜服此方。半夏一七枚。破如棋子大。汤洗七遍去滑。上以鸡子一枚。打破其头。出黄白。纳半夏。并入醋。于壳中令满。微火煎。去半夏。候冷冻饮料之。即愈。

圣济总录。治狗咽。鸡子法。半夏一钱末。姜汁搜为饼子。焙干。研细。鸡子一枚。上二味。先开鸡子头。去黄。又盛苦酒一半。入半夏末壳中。搅令匀。安鸡子。坐于灰火中。慢煎沸熟。取出。后稍冷。就壳。

分温三服。

少阴病。咽中痛。半夏散及汤主之。(外台。咽中。作咽喉。)〔鉴〕少阴病。咽痛者。谓或左或右。一处痛也。咽中痛者。谓咽中皆痛也。较之咽痛而有甚焉。甚则涎缠于咽中。

故主以半夏散。散风邪。以逐涎也。

半夏散及汤方半夏(洗)桂枝(去皮)甘草(炙)上三味。等分。各别捣筛。已合治之。白饮和服方寸匕。日三服。若不能散服者。以水一升。煎七沸。纳散两方寸匕。更煮三沸。下火令小冷。少少咽之。半夏有毒。不当散服。(上。成本。作已上。两字。玉函。

作一二二字。全书。作一两二字。更煮。玉函。成本。作更煎。玉函。成本。无半夏有毒不当散服八字。)〔钱〕咽中痛。则阳邪较重。故以半夏之辛滑。以利咽喉。而开其粘饮。仍用桂枝。以解卫分之风邪。又以甘草和之。

活人书曰。半夏桂枝甘草汤。治伏气之病。谓非时有暴寒中人。伏气于少阴经。始不觉病。旬月乃发。脉便微弱。法先咽痛。似伤寒。非咽痹之病。次必下利。始用半夏桂枝甘草汤主之。次四逆散主之。此病只二日便瘥。古方谓之肾伤寒也。

即本方作汤。入生姜四片煎服。

少阴病。下利。白通汤主之。

〔钱〕下利已多。皆属实在少阴。下焦清阳不升。胃中阳气不守之病。而未有用白通汤者。此条但云下利。

而用白通汤者。以上有少阴病三字。则知有脉微细。但欲寐。手足厥之少阴证。观下文下利脉微。方与白通汤。

则知之矣。利不止。而厥逆无脉。又加猪胆人尿。则尤知非平常下利矣。盖白通汤。即四逆汤。而以葱易甘草。

甘草所以缓阴气之逆。和姜附。而调护中州。葱则辛滑行气。可以通行阳气。而解散寒邪。二者相较。一缓一速。故其治亦颇有缓急之殊也。

案柯氏。以此条症治疏略。删去。

白通汤方葱白(四茎)干姜(一两)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成本。玉函。生下有用字。)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温再服。

〔方〕用葱白。而曰白通者。通其阳。则阴自消也。

肘后方。白通汤。疗伤寒泄利不已。口渴不得下食。虚而烦方。

即本方。用葱白十四茎。干姜半两。更有甘草半两炙。方后云。渴微呕。心下停水者。一方。加犀角半两。大良。

少阴病。下利脉微者。与白通汤。利不止。厥逆无脉。干呕烦者。白通加猪胆汁汤主之。服汤。脉暴出者死。微续者生。

〔印〕少阴病。下利。阴寒在下也。脉微。邪在下。而生阳气微也。故当用白通汤。接在表在上之阳。以下济。如利不止。阴气泄而欲下脱矣。干呕而烦。阳无所附。而欲上脱矣。厥逆无脉。阴阳之气。不相交接矣。

是当用白通汤。以通阳。加水畜之胆。引阴中之阳气。以上升。取人尿之能行故道。导阳气以下接。阴阳和。

而阳气复矣。〔方〕暴出。烛欲烬而焰烈也。微续。真阳回而渐复也。

伤寒类方曰。暴出。乃药力所迫。药力尽则气仍绝。微续。乃正气自复。故可生也。前云其脉即出者愈。

此云暴出者死。盖暴出与即出不同。暴出。一时出尽。即出。言服药后。少顷即徐徐微续也。须善会之。

白通加猪胆汁汤方葱白(四茎)干姜(一两)人尿(五合)猪胆汁(一合)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生下。宗印。

及锡驹本。有用字。是。)上五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纳胆汁人尿。和令相得。分温再服。若无胆。亦可用。(成本。

上。作已上二字。五味。作三味。并非也。)〔志〕始焉下利。继则利不止。始焉脉微。继则厥逆无脉。更兼干呕心烦者。乃阴阳水火并竭。不相交济。

故以白通加猪胆汁汤。夫猪。乃水畜。胆具精汁。可以滋少阴。而济其烦呕。人尿。乃入胃之饮。水精四布。

五经并行。可以资中土。而和其厥逆。中土相济。则烦呕自除。〔汪〕案方后云。若无胆亦可用。则知所重在人尿。方当名白通加人尿汤。始妥。

少阴病。二三日不已。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者。此为有水气。其人或咳。或小便利。或下利。或呕者。真武汤主之。(自下利。玉函。作而利。利下。无者字。小便利。作小便自利千金。

及翼。真武汤。作玄武汤。)〔鉴〕论中心下有水气。发热有汗。烦渴引饮。小便不利者。属太阳中风。五苓散证也。发热无汗。干呕不渴。小便不利者。属太阳伤寒。小青龙汤证也。今少阴病。二三日不已。至四五日。腹痛下利。阴寒深矣。

设小便利。是纯寒而无水。乃附子汤证也。今小便不利。或咳或呕。此为阴寒兼有水气之证。故水寒之气。外攻于表。则四肢沉重疼痛。内盛于里。则腹痛自利也。水气停于上焦胸肺。则咳喘而不能卧。停于中焦胃腑。

则呕而或下利。停于下焦膀胱。则小便不利。而或少腹满。种种诸证。总不外乎阴寒之水。而不用五苓者。以非表热之饮也。不用小青龙者。以非表寒之饮也。故惟主以真武汤。温寒以制水也。〔汪〕或下利者。谓前自下利。系二三日之证。此必是前未尝下利。指四五日后始下利者而言。

真武汤方茯苓(三两)芍药(三两)白术(二两○外台。作三两。)生姜(三两切)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上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七合。日三服。若咳者。加五味子半升。细辛一两。干姜一两。

若小便利者。去茯苓。若下利者。去芍药。加干姜二两。若呕者。去附子。加生姜。足前为半斤。(外台。五味下。有切字。成本。细辛下。无一两二字。干姜下。有各字。千金翼。半斤下。有利不止便脓血者。宜桃花汤十一字。)〔张〕此方。本治少阴病水饮内结。所以首推术附。兼茯苓生姜之运脾渗水为务。此人所易明也。至用芍药之微旨。非圣人不能。盖此证。虽曰少阴本病。而实缘水饮内结。所以腹痛自利。四肢疼重。而小便反不利也。若极虚极寒。则小便必清白无禁矣。安有反不利之理哉。则知其人不但真阳不足。真阴亦已素亏。若不用芍药固护其阴。岂能胜附子之雄烈乎。即如附子汤。桂枝加附子汤。芍药甘草附子汤。皆芍药与附子并用。

其温经护营之法。与保阴回阳不殊。后世用药。获仲景心法者。几人哉。〔知〕白通通脉真武。皆为少阴下利而设。白通四逆。附子皆生用。惟真武一证。熟用者。盖附子生用。则温经散寒。炮熟则温中去饮。白通诸汤。

以通阳为重。真武汤以益阳为先。故用药有轻重之殊。干姜能佐生附。以温经。生姜能资熟附。以散饮也。〔钱〕加减法。为后世俗医所增。察其文理纰缪。恶其紫之乱朱。故逐一指摘其误。使学人有所别识云。(今以文HT。

不录于斯。汪氏引武陵陈氏亦云。加减法。系后人所附。而非仲景原文矣。)王氏易简方。此药不惟阴证伤寒可服。若虚劳人。憎寒壮热。咳嗽下利。皆宜服之。因易名固阳汤。增损一如前法。今人每见寒热。多用地黄当归鹿茸辈。补益精血。殊不知此等药味多甘。却欲恋膈。若脾胃大段充实。服之方能滋养。然犹恐因时致伤胃气。胃为仓廪之官。受纳水谷之所。五脏皆取气于胃。所谓精气血气。

皆由谷气而生。若用地黄等药。

未见其生血。谷气已先有所损矣。孙兆谓补肾不如补脾。正谓是也。故莫若以固阳汤。调其寒热。不致伤脾。

饮食不减。则气血自生矣。

直指方。治少阴肾证。水饮与里寒。合而作嗽。腹痛下利。

于本方。加干姜细辛五味子。凡年高气弱久嗽通用。仍间服养正丹。

医史。朱右撰撄宁生传云。宋可与外家。暑月身冷自汗。口干烦躁。欲卧泥水中。伯仁诊其脉。浮而数。沉之豁然虚散。曰素问云。脉至而从。按之不鼓。诸阳皆然。此为阴盛隔阳。得之饮食生冷。坐卧风露。煎真武汤冷冻饮料之。一进汗止。再进烦躁去。三进平复如初。余子元病恶寒战栗。持捉不定。两手皆冷汗浸淫。虽浓衣炽火不能解。伯仁即与真武汤。凡用附子六枚。一日病者忽出。人怪之。病者曰。吾不恶寒。即无事矣。或以问伯仁。伯仁曰。其脉两手皆沉微。余无表里证。此体虚受寒。亡阳之极也。初皮表气隧。为寒邪壅遏。阳不得伸而然也。是故血隧热壅。须用硝黄。气隧寒壅。须用桂附。阴阳之用不同者。无形有形之异也。

少阴病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手足厥逆。脉微欲绝。身反不恶寒。其人面色赤。或腹痛。或干呕。或咽痛。

或利止脉不出者。通脉四逆汤主之。(成本。玉函。色赤。作赤色。止下。玉函。有而字。)〔成〕下利清谷。手足厥逆。脉微欲绝。为里寒。身热不恶寒。面色赤。为外热。此阴甚于内。格阳于外。

不相通也。与通脉四逆汤。散阴通阳。〔汪〕武陵陈氏云。里寒外热者。寒甚于里。有阴无阳。而无根失守之火。

浮越于外也。与通脉四逆汤。以温里散寒。〔澜〕格。拒格也。亦曰隔阳。阴阳隔离也。又曰戴阳。浮于上如戴也。夫真寒入里。阴气未有不盛者。然其剧不过阳愈微阴愈盛耳。

通脉四逆汤方甘草(二两炙○全书。作三两。)干姜(三两强人可四两)附子(大者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温再服。其脉即出者愈。面色赤者。加葱九茎。腹中痛者。

去葱。加芍药二两。呕者。加生姜二两。咽痛者。去芍药。加桔梗一两。利止脉不出者。去桔梗。加人参二两。

病皆与方相应者。乃服之。(千金翼。葱下。有白字。玉函。作桔梗二两。全书。作人参一两。成本。玉函。

无病皆以下十字。玉函。无去葱去芍药去桔梗八字。千金翼。乃服间。有加减二字。汪氏云。去葱去芍药去桔梗。此系衍文。)〔汪〕武陵陈氏云。通脉四逆。即四逆汤也。其异于四逆者。附子云大。甘草干姜之分两加重。然有何大异。而加通脉以别之。曰四逆汤者。治四肢逆也。论曰。阴阳之气。不相顺接。便为厥。厥者。阳气虚也。故以四逆益真阳。使其气相顺接。而厥逆愈矣。至于里寒之甚者。不独气不相顺接。并脉亦不相顺接。其证更剧。

故用四逆汤。而制大其剂。如是则能通脉矣。同一药耳。加重则其治不同。命名亦别。方亦灵怪矣哉。〔钱〕加减法。揣其词义浅陋。料非仲景本意。何也。原文中。已先具诸或有之证。然后出方立治。则一通脉四逆汤。

其证皆可该矣。岂庸续用加减邪。况其立意。庸恶陋劣。要皆出于鄙俗之辈。未敢竟削。姑存之以备识者之鉴云。

汪氏云。据条辨。云通脉者。加葱之谓。其言甚合制方之意。况上证云。脉微欲绝云云。其人面赤色。其文一直贯上。则葱宜加入方中。不当附于方后。虽通脉之力不全在葱。

实赖葱为引。而效始神。方中无葱者。乃传写之漏。不得名通脉也。钱氏云。以四逆汤。而倍加干姜。其助阳之力。或较胜。然既增通脉二字。当自不同。恐是已加葱白。以通阳气。有白通之义。故有是名。疑是久远差讹。或编次之失。致原方中脱落。未可知也。○案二氏之说。未知果是否。姑附存于斯。

少阴病。四逆。其人或咳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中痛。或泄利下重者。四逆散主之。

〔锡〕凡少阴病四逆。俱属阳气虚寒。然亦有阳气内郁。不得外达而四逆者。又宜四逆散主之。枳实。胃家之宣品。所以宣通胃络。芍药。疏泄经络之血脉。甘草。调中。柴胡。启达阳气于外行。阳气通而四肢温矣。

魏士千曰。泄利下重者。里急后重也。其非下利清谷明矣。〔鉴〕四逆。虽阴盛不能外温。然亦有阳为阴郁。

不得宣达。而令四肢逆冷者。但四逆而无诸寒热证。是既无可温之寒。又无可下之热。惟宜疏畅其阳。故用四逆散主之。〔钱〕少阴病者。即前所谓脉微细。但欲寐之少阴病也。成氏云。四逆。四肢不温也。其说似与厥冷有异。然论中或云厥。或云厥逆。或云四逆。或云厥冷。或云手足寒。或云手足厥寒。皆指手足厥冷而言也。

案成氏周氏魏氏。并以此条证。为传经邪气之热厥。钱氏指摘其非。是矣。

四逆散方甘草(炙)枳实(破水渍炙干)柴胡芍药上四味。各十分。捣筛。白饮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咳者。加五味子干姜各五分。并主下利。悸者。加桂枝五分。小便不利者。加茯苓五分。腹中痛者。加附子一枚。炮令拆。泄利下重者。先以水五升。煮薤白三升。

煮取三升。去滓。

以散三方寸匕。纳汤中。煮取一升半。分温再服。

〔注〕案此方。虽云治少阴。实阳明少阳药也。〔柯〕加味俱用五分。而附子一枚。薤白三升。何多寡不同若是。不能不疑于叔和编集之误耳。〔钱〕详推后加减法。凡原文中。每具诸或有之证者。皆有之。如小柴胡汤。小青龙汤。真武汤。通脉四逆汤。四逆散。皆是也。愚窃揆之以理。恐未必皆出于仲景。

程云。四逆散一证。寒热未经详定。姑根据小柴胡例。从事和解。然黄芩已经革去。而使人知少阴之有火。

诚人身之至宝。而不可须臾失也。

医学入门。祝仲宁号橘泉。四明人。治周身百节痛。及胸腹胀满。目闭肢厥。爪甲青黑。医以伤寒治之。

七日昏沉。弗效。公曰。此得之怒火。与痰相搏。与四逆散。加芩连。泻三焦火而愈。○案此案本出程篁墩文集。

橘泉翁传。但不着四逆散之名。云与柴胡枳壳芍药芩连。泻三焦火。明日而省。久之愈。

少阴病。下利六七日。咳而呕渴。心烦不得眠者。猪苓汤主之。(千金翼。下利。作不利。)〔锡〕少阴病。下利六七日。阴尽出阳之期也。〔鉴〕凡少阴下利清谷。咳呕不渴。属寒饮也。今少阴病。六七日。下利粘秽。咳而呕渴。烦不得眠。是少阴热饮为病也。饮热相搏。上攻则咳。中攻则呕。下攻则利。热耗津液。故渴。热扰于心。故烦不得眠。宜猪苓汤。利水滋燥。饮热之证。皆可愈矣。〔汪〕此方。乃治阳明病。热渴引饮。小便不利之剂。此条病。亦借用之。何也。盖阳明病。发热渴欲饮水。小便不利者。乃水热相结而不行。兹者少阴病。下利。咳而呕渴。心烦不得眠者。亦水热搏结而不行也。病名虽异。而病源则同。故仲景同用猪苓汤主之。不过是清热利水。兼润燥滋阴之义。

案此条。视之黄连阿胶汤证。乃有咳呕渴。及小便不利。而大便下利之诸证。所以不同也。又案前条云。

少阴病欲吐不吐。心烦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属少阴也。虚故引水自救。若小便色白者。少阴病形悉具。

小便白者。以下焦虚有寒。不能制水。故令色白也。可知此条下利呕渴心烦同证。而有不得眠及不白之异。乃是寒热分别处。

少阴病。得之二三日。口燥咽干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钱〕此条得病才二三日。即口燥咽干。而成急下之证者。乃少阴之变。非少阴之常也。然但口燥咽干。

未必即是急下之证。亦必有胃实之证。实热之脉。其见证虽少阴。而有邪气复归阳明。即所谓阳明中土。万物所归。无所复传。为胃家实之证据。方可急下。而用大承气汤也。其所以急下之者。恐入阴之证。阳气渐亡。

胃腑败损。必至厥躁呃逆。变证蜂起。则无及矣。故不得不急也。〔舒〕少阴挟火之证。复转阳明。而口燥咽干之外。必更有阳明胃实诸证兼见。否则大承气汤。不可用也。

少阴病。自利清水。色纯青。心下必痛。口干燥者。可下之。宜大承气汤。(【原注】一法。用大柴胡。

○自利。玉函。脉经。作下利。可字。成本。玉函。作急。是也。宜下。脉经。有大柴胡汤四字。宜。作属。

大承气汤下。有证字。)〔钱〕此亦少阴之变例也。自利。寒邪在里也。自利清水。即所谓清水完谷。此则并无完谷。而止利清水。

其色且纯青矣。清水固属寒邪。而青则又寒色也。故属少阴。成氏及方注。皆以为肝色。误矣。若证止如此。

其为四逆汤证无疑。不谓胃中清水。虽自利而去其谷食之渣滓。热邪尚留于胃。

所以心下按之必痛。且口中干燥。则知邪气虽入少阴。而阳明实热尚在。非但少阴证也。其热邪炽盛。迫胁胃中之津液下奔。下焦寒甚。故皆清水。而色纯青也。阳邪暴迫。上则胃中之津液。下则肾家之真阴。皆可立尽。

故当急下之也。

名医类案曰。孙兆治东华门窦太郎患伤寒。经十余日。口燥舌干而渴。心中疼。自利清水。众医皆相守。

但调理耳。汗下皆所不敢。窦氏亲故相谓曰。伤寒邪气。害人性命甚速。安可以不次之疾。投不明之医乎。召孙至曰。明日即已不可下。今日正当下。遂投小承气汤。大便通得睡。明日平复。众人皆曰。此证因何下之而愈。孙曰读书不精。徒有书尔。口燥舌干而渴。岂非少阴证耶。少阴证。固不可下。岂不闻少阴一证。自利清水。心下痛。下之而愈。仲景之书。明有此说也。众皆钦服。

少阴病。六七日。腹胀不大便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胀字。玉函。脉经。千金。及翼。并作满。)〔钱〕少阴病。而至六七日。邪入已深。然少阴每多自利。而反腹胀不大便者。此少阴之邪。复还阳明也。

所谓阳明中土。万物所归。无所复传之地。故当急下。与阳明篇。腹满痛者急下之。无异也。以阴经之邪。而能复归阳明之腑者。即灵枢邪气脏腑病形篇。所谓邪入于阴经。其脏气实。邪气入而不能容。故还之于腑。中阳则溜于经。中阴则溜于腑之义也。然必验其舌。聚其脉。有不得不下之势。方以大承气下之耳。〔舒〕少阴复转阳明之证。腹胀不大便者。然必兼见舌苔干燥。恶热饮冷。方为实证。

少阴病。脉沉者。急温之。宜四逆汤。

〔汪〕少阴病。本脉微细。但欲寐。今者轻取之微脉不见。重取之细脉几亡。伏匿而至于沉。此寒邪深中于里。殆将入脏。温之不容以不急也。少迟则恶寒身蜷。吐利躁烦。不得卧寐。手足逆冷。脉不至等。死证立至矣。四逆汤之用。其可缓乎。〔成〕既吐且利。小便复利。而大汗出。下利清谷。内寒外热。脉微欲绝者。不云急温。此少阴病脉沉。而云急温者。彼虽寒甚。然而证已形见于外。治之则有成法。此初头脉沉。未有形证。不知邪气所之。将发何病。是急与四逆汤温之。

少阴病。饮食入口则吐。心中温温欲吐。复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脉弦迟者。此胸中实。不可下也。当吐之。若膈上有寒饮。干呕者。不可吐也。当温之。宜四逆汤。(心中温温。玉函。作心下。千金。作心中愠愠。当。玉函。成本。作急。非也。)〔鉴〕饮食入口即吐。且心中欲吐。复不能吐。恶心不已。非少阴寒虚吐也。乃胸中寒实吐也。故始得之。脉弦迟。弦者饮也。迟者寒也。而手足寒者。乃胸中阳气。为寒饮所阻。不能通于四肢也。寒实在胸。

当因而越之。故不可下也。若膈上有寒饮。但干呕有声。而无物出。此为少阴寒虚之饮。非胸中寒实之饮也。

故不可吐。惟急温之。宜四逆汤。或理中汤。加丁香吴茱萸。亦可也。〔程〕温温字。与下文寒饮字对。欲吐复不能吐。与下文干呕字对。干。空也。饮食入口即吐。业已吐讫矣。仍复温温欲吐。复不能吐。此非关后入之饮食。吐之未尽。而胸中另有物。为之格拒也。胸中实者。寒物窒塞于胸中。则阳气不得宣越。所以脉弦迟。

而非微细者比。手足寒。而非四逆者比。但从吐治。一吐而阳气得通。若膈上有寒饮。干呕者。虚寒从下上。

而阻留其饮于胸中。究非胸中之病也。直从四逆汤。急温其下矣。〔柯〕当吐之。宜瓜蒂散。

少阴病。下利脉微涩。呕而汗出。必数更衣。反少者。

当温其上灸之。(【原注】脉经云。灸厥阴可五十壮。)〔钱〕阳气衰少则脉微。寒邪在经则脉涩。阴邪下走则利。上逆则呕也。肾脏之真阳衰微。不能升越而为卫气。卫气不密。故汗出也。必数更衣。反少者。即里急后重之谓也。乃下焦阳虚。清阳不能升举。少阴寒甚。阴气内迫。而下攻也。阳气陷入阴中。阴阳两相牵制。致阴邪欲下走而不得。故数更衣。阳气虽不得上行。

犹能提吸。而使之反少也。当温其上。前注皆谓灸顶上之百会穴。以升其阳。或曰。仲景无明文。未可强解。

以意测之。非必巅顶然后谓之上也。盖胃在肾之上。当以补暖升阳之药温其胃。且灸之。则清阳升。而浊阴降。

水谷分消。而下利自止矣。灸之者。灸少阴之脉穴。或更灸胃之三脘也。即前所谓当灸之。附子汤主之之法。

〔舒〕此证阳虚气坠。阴弱津衰。故数更衣。而出弓反少也。(更衣者。古人如厕。大便必更衣。出弓者。矢去也。)曾医一妇人。腹中急痛。恶寒厥逆。呕而下利。脉见微涩。予以四逆汤投之。无效。其夫告曰。昨夜依然。作泄无度。然多空坐。胀异常。尤可奇者。前阴出一物。大如柚子。想是尿脬。老妇尚可生乎。予即商之仲远。仲远踌蹰。曰。是证不可温其下。以逼迫其阴。当用灸法温其上。以升其阳而病自愈。予然其言。

而根据其法。用生姜一片。贴头顶百会穴上。灸艾火三壮。其脬即收。仍服四逆汤。加术。一剂而愈。

案温其上灸之。义未详。方氏云。上。谓顶百会是也。汪氏云。百会。治小儿脱肛久不瘥。此证亦灸之者。升举其阳也。喻氏程氏柯氏金鉴。皆从方说为解。特志聪锡驹并云。温其上。助上焦之阳。与钱所援或曰之说略同。汪氏又引常器之云。灸太冲。郭白云云。灸太溪。脉经云。灸厥阴俞。俱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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