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三难曰。经言七传者死。间脏者生。何谓也。然。七传者、传其所胜也。间脏者、传其子也。何以言之。假令心病传肺。肺传肝。肝传脾。脾传肾。肾传心。一脏不再伤。故言七传者死也。间脏者、传其所生也。

丁曰。经云前七传者死。后言间脏者生。其言七传者。是五脏为阴。传其所胜。间脏者。是六腑为阳。故传其所生。

亦五脏六腑并应五行。传其所生者生。传其所胜者死。其言传肺。肺死而不传。故一脏不再伤也。吕曰。七当为次字之误也。此下有间字。即知上当为次。又有五脏。心独再伤。为有六传耳。此盖次传其所胜脏故其病死也。虞曰。七传者死。七字明也。吕氏以七为次。深为误矣。又声音不相近也。今明之以示后学。谓五行相生而数之。数终于五。又却再数至二成七。向上之五。来传于七。七之被克。故云死也。今举一例以发明之。假令相生之数。数木火土金水木火。第五水字。隔第六木字。来克第七火字。火被水克。故曰七传。下文云间脏者。是第五水字。下传与第六木字。见相生。

故曰间脏者生也。吕氏言次者。次正成间脏也。

假令心病传脾。脾传肺。肺传肾。肾传肝。肝传心。是母子相传。竟而复始。如环之无端。故言生也。

丁曰。其言心传脾。脾得生气。再传于肺。是母子相传。故言生也。吕曰。间脏者、间其所胜之脏而相传也。心胜肺。脾间之。肝胜脾。心间之。脾胜肾。肺间之。肺胜肝。肾间之。肾胜心。肝间之。此谓传其所生也。

五十四难曰。脏病难治。腑病易治。何谓也。然。脏病所以难治者、传其所胜也。腑病易治者、传其子也。与七传间脏同法也。

丁曰。脏者、阴也。病难治者、谓言传其胜也(按谓言二字。当衍其一。)胜者、谓肝胜脾。脾胜肾。肾胜心。心胜肺。肺胜肝。故难治也。腑者。阳也。言阳病传其子者。即是木病传火。火病传土。土病传金。金病传水。水木递相生。

即腑病易治也。是故与七传间脏法同也。杨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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