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平脉法第十三节。问曰。脉有灾怪。何谓也。师曰。假令人病。脉得太阳。与形证相应。因为作汤。比还送汤如食顷。病患乃大吐。若下利。腹中痛。师曰。我前来不见此证。今乃变异。是名灾怪。问曰。何缘得此吐利。答曰。或有旧时服药。今乃发作。故为灾怪耳。程郊倩注曰。望问固医家之事。亦须病家毫无隐讳。方能尽医家之长。因复出此条。

为病家服药瞒医之戒。灾因自作。而反怪及医。故曰灾怪。然更有怪灾病。不可不知。得仲景法。处仲景方。病家大怪。以示诸医。益摇脑吐舌而大怪。乃从其不怪者治之。轻者剧。

重者死。而灾及其身。终不解其病谓何病。此病近日竟成疫。沿门渐染。仲景却未言及。想仲景时只有灾怪病。尚无怪灾病耳。一噱。

按程郊倩谓怪灾病。孽不在庸医之好造谣言。而在病家之贵耳贱目。执俗本之本草。查对名医之处方。执俗本之套语。贬驳名医之治法。以致名医叹息而不与辨。决然而去。岂非灾由自取耶。忆戊辰春。

李太守名符清。患气短病。余主以桂苓甘术汤与肾气丸间服。许以半月必效。旋有所闻。

惊怪而阻。另延津门陶老医。服葶苈、杏仁、枇杷叶、木通之类三十余剂。胀肿癃闭而逝。

候补知县叶名钧。偶患咳嗽。微发热。小便不利。余曰。小青龙汤一服可效。渠怪而不服。

另贝母之类为佐。二十余日后。与余相遇于北关官廨。自言咳嗽已愈。惟早起气觉短促。余无他病。余察其面部皮里膜外伏青黯之色。圜口尤甚。按其脉数而弦芤。重按之散而无神。

直告之曰。此群阴用事。阳光欲熄之候。宜抛去前药。以白术、附子浓煎。调生姜自然汁半杯。六七服。尚可急救。叶公以余言太激而不答。是晚自觉倦怠异常。前医仍用熟地一两。

党参五钱。枸杞、麦冬、阿胶各三钱。杜仲、酒芍、当归各二钱。炙甘草一钱。服之次早神昏不语。痰涎如涌。渠胞弟惊告余曰。前言一线残阳。扶之尚恐不及。况以熟地等助其阴霾之气乎。今阴霾之气。上弥天际。痰涎涌盛。状如中风。盖以肝为风木之脏。人当东方生气将脱之顷。往往外呈此象。其证与中风无异也。诊其脉。弦数散乱。三五不调。余直辞不治。

次日未刻果殁。庚午秋七月。前任天津尹丁名攀龙。过余旅寓。见其面上皮里黧黑。环唇更甚。

卧蚕微肿。鼻上带些青色。余直告之曰。君有水饮之病根。挟肝气而横行无忌。此时急疗可愈。若迟至二十日。病一发作。恐医日多。方日杂。总不外气血痰郁四字。定出搔不着痒之套方。即有谈及水饮。缓治以六君、二陈加减。峻治以滚痰、黑锡专方。此敷衍题面。

而题理题神则尽错矣。以药试病。试穷则变计。虽卢扁莫何。丁君心怪言之过激。弗听。至七月下旬病作。中秋后渐重。九月下旬邀诊。余告之曰。向者所陈之弊。今一一蹈之。前说明病发后毋庸用药。非自今推诿。

然无中生有之治法。惟金匮咳嗽篇用十枣汤。云。咳家其脉弦者。有水。此主之。又云。支饮家咳烦胸中痛者。不卒死。至一百日或一岁。亦宜用此汤。推病根成于旧岁冬初。未及一岁。且病发止六十余日。尚在百日之内。喻嘉言医门,法律咳嗽续论篇。言之甚详。俟有识有胆者用之。而余则不能。坐中有一老医力争不可。余姑拟龙、牡、甘、苓行水化气等药附子、肉桂、人参。服之不断。渐至大喘。肿胀吐血。大衄。耳目俱出血。小水全无而殁。

此皆怪灾病之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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