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经》云∶凡儿断脐法,以铜刀断之,吉(去)脐当令长六,七寸,长则伤肌,短则伤脏。
凡儿初生,当即举之。迟举则令儿寒中,腹中雷鸣。先浴之,然后断脐裹之,吉。
《千金方》云∶断脐当令长至足夫,短则中寒,令腹中不调,当下利。
又云∶裹脐法∶推治帛布令柔软,方四寸,新绵浓半寸,与布等合之,调其缓急,急令儿吐。儿生二十日,乃解视脐。若十日许儿怒啼,似衣中有刺,此或脐燥还刺其腹,当解。
易衣更裹脐时,当闭户下帐,燃火左右,令帐中温暖,儿衣亦令温粉粉之,比谓冬时寒也。
若脐不愈。烧虾蟆令成灰冶末(粉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