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所收载的药物,大都用于外科疾患,临床上以外用为主,具有消肿解毒、收敛止血、化腐生肌、排脓止痛等作用。

其中某些具有剧毒的药物,如用于内服时应注意严格控制剂量,不能过量和持续使用。在剂型方面,内服一般宜作为丸剂,取其缓缓溶解吸收。在炮制方面,应严格遵照一定的操作要求,以保证用药安全。

除上述治疗外科疾患的药物外,对其它具有涌吐、截疟等作用的药物,由于药数较少,不能自成一章,或不能恰当地归入以上各章,也附编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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