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的“证”,一般来讲是机体在疾病发展中的某一阶段的病理概括,由于它包括了病变的部位、原因、性质以及邪正关系,反映出疾病发展过程中某阶段病理的变化本质,因而它比症状更全面、更深刻、更正确地揭示疾病的全貌,但是我们又不能满足于“证”,因为,现代科学的物理的、生物的、实验室的各方面的检查所得出“病”的证据,超出了中医的望闻问切。如急性肾炎浮肿等症状已消除,在过去病人和医生都认为病已痊愈,现在检验小便尚有蛋白尿和红、白细胞,医生与病人都认为病未痊愈;又如无黄疸性肝炎或乙型肝炎没有或少有什么症状,可是实验室检查血清谷丙转氨酶增多,或乙肝两对半阳性,就不能认为病人无病或已治愈。如何降低转氨酶?如何使乙肝抗原转阴?只有通过实践,从中寻找摸索有效的针对性的方药。这是无可非议的。但并不是说中医就不要辨病,更不是说西医治病,中医治证。中医除掉西医的病主体外,还要根据中医辨病的原则去辨病,同时也根据中医辨证精神去辨证。辨证也是为了摸索出治病的规律。

先生认为:如果片面强调辨病,丢掉辨证论治,则失掉中医的灵魂。如果无视现代科学对病的研究,则中医临床疗效得不到提高,中医学术得不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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